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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长您好!
本人是盐城市超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孙国富
身份证:320911197501257213
现实名举报:盐城市信访局处长 陆辉
他有套住房在盐南东路4号“博奥东苑”3栋602室,所属本公司托管。事由:我公司先后多次电话联系并上门催缴物业管理费,陆辉回答:“没钱交。”后来再次沟通他只承认交3个月费用,我公司耐心向他解释物业费的收取是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盐城市物业管理细则》中有关法律规定收取,他不听也不交,他陆辉身为国家公务员,科级干部身居要职,共产党员,不但不带头交物业费,竟然还煽动小区多名业主拒交,作为市委市政府把这样重要的领导岗位交给他负责,他对得起信访大厅“为民办事,为党排忧。”这八个大字吗?
让我公司更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在2018年2月9日下午4时,陆辉利用手中职权之便,为个人物业费一事私自联系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李主任,亭湖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祝主任,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周主任,亭湖庆康社区耿书记,还有两位信访局人员,在信访局117询问室对我进行言语威胁,并扬言认识很多领导,让我公司小心。请问市长,陆辉的行为,是否够成国家公务员滥用职权,以公为私,浪费国家资源为己谋利。
是谁给他的这种权利,陆辉作为市信访办领导,本身应该为民协调纠纷,为党排忧解难。而他的所作所为,恰恰违反了一个信访领导的初衷,严重违反了党纲党要。
以上反应情况真实,如有半点谎言,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请市长明查给我们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人员一个满意答复。
注:市长可以调看2月9日下午4时整117询问室的监控录像,或了解以上提到的各部门出席人员,作以证实。
谢谢市长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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