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新洋经济区胆大包天,申请人信访后,尽翻脸竟说会办纪要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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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3 08: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苏州
本帖最后由 盐城2民 于 2018-5-23 20:45 编辑

                                                    盐城新洋经济区息访后翻脸竟说会办纪要不存在


       2018年4月1日,盐城市区居民吴某向盐城市亭湖区新洋经济区管委会申请公开“你单位于2017年6月(1)5日按信访三道位一处理的要求,对吴勇信访问题形成的会办纪要”,吴某事后发现将形成会办纪要的时间误写成了2017年6月5日,将“三到位一处理”误写成了“三道位一处理”。吴某在所需信息的用途中描述:“本人因奥特莱斯项目拆迁向管委会反映相关问题后,2017年6月(1)5日由阮绍刚同志主持,刘守雄、王宏斌、郑云松等人参加会办,达成了四项共识内容。请加盖你机关印章,以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


       2018年4月15日,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作出亭新〔2018〕第1008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称:“吴某先生:本机关受理了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2017年6月5日按信访‘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对吴某信访问题形成的会办纪要。现向你答复如下:经核实,你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如对本答复不服,可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吴某不服,于2018年4月20日向亭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亭新(2018)第1008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违法。2、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陈述的理由和理由如下:2018年4月1日,申请人通过ycthfzb@sina.com向被申请人送达以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开(新洋经济区管委会)2017年6月5日按信访“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对吴勇信访问题形成的会办纪要。2018年4月19日上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送达落款2018年4月15日的亭新(2018)第1008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答复的主要内容是告知申请人申请的相关信息不存在。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客观存在并在其他场合向申请人公开过的政府信息,以从不存在该政府信息答复申请人,明显违法。


       2017年7月25日下午3时左右,申请人到新洋经济区管委会三楼找政法委员刘守雄,查阅2017年6月15日形成的《会办纪要》。刘守雄现场向申请人公开了该《会办纪要》,但拒绝盖章及提供复制件,刘守雄解释:“会办纪要(这个文种)就不需要盖章,原则上来说是不给你的。我们向领导请示了多次,怕你们不信任,所以才给你看的。”


       2017年9月25日上午8:19分,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咨询安置房的问题,阮绍刚书记答复:“会办纪要在这窟呢,你怕什么哟,虚稀勒!跑特勒里呀?”


       申请人通过视频截取的《会办纪要》显示,2017年6月15日上午,在圩洋村会议室,新洋经济区管委会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阮绍刚同志召集政法委员刘守雄、圩洋村委会主任王宏斌、盐城信荣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郑云松,就吴勇信访问题进行了专题会办,吴勇及其父母、舅舅等人参加会办。2017年7月25日下午,刘守雄向申请人出示会办纪要内容时,申请人的姐姐也在场。后因被申请人对于会办纪要中的给予吴勇拆迁安置房指标一个的承诺没有兑现的反应,申请人故而要求被申请人书面公开该《会办纪要》。附:2017年7月25日,刘守雄出示的会办纪要视频截图。


       2018年5月3日,被申请人作出《盐城市新洋经济区行政复议答复》。文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收到〔2018〕亭政行复字第14号,现就调查情况答复如下:……本单位于2018年4月23日收到〔2018〕亭政行复字第14号,经核实,吴某所提出的“要求公开2017年6月5日按信访‘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对吴某信访问题形成的会办纪要”,该项政府信息不存在,新洋经济区在2017年6月5日、6月15日均未对吴某的信访问题召开任何会办会议,也没有形成过相关事项的会办纪要。所以吴某所称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存在。此次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刘守雄(新洋经济区政法委员、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钟璟玲(新洋经济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副股级办事员)。”


        2018年5月19日晚,朋友吴某来找我,告诉他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有未提交证明刘守雄于2017年7月25日向他出示会办纪要的视频及2017年9月25日他致电阮绍刚,阮书记承认会办纪要存在,让他放心的录音资料。吴某说复议机关已通知此案将组织听证,我让吴某将视频及录音证据中的通话逐句整理成书面材料,在听证时提交。



吴某整理的视频对话记录如下:

“吴某:请朱主任(办公室主任)(盖)个章吧!
刘守雄:不(盖)章,《会办纪要》就不(盖)章,所有会办纪要都不(盖)章,你放心,事情、人物、时间、地点都对起来了,没有人去反悔。事情——这东西周也周不起来,时间人物谈的事情全在这块呢,你放心噢。

吴某:这严谨些吧,还是请朱主任d[](盖)个章。
刘守雄:不能,《会办纪要》就不d[](盖)章。

吴某:我晓得《会办纪要》不d[](盖)章,但是对与我这种情况比较那个呢。
刘守雄:你既然相信我们,老吴你听我说,严格上说这《会办纪要》都不给你, 我请示了好几次, 请示领导好几次了,给不给,领导权衡思量最后觉得还是应该给你,因为就是怕你对我们不信任,所以给你个三句半。你就凭着对我们的信任,如果不信任,什么事都谈不起来,我们也相信你。

吴某:这其实就是个约定。
刘守雄:对呀。


下面是2017年9月25日上午8:19分开始的吴某与阮绍刚通话录音的文字记录:

吴某:书记你好,我是吴某。
阮绍刚:你好我晓得。

吴某:我想问问我安置房的事情什呢弄法得?
阮绍刚:没要呢、没要呢,圩洋一队所有的安置房都在分配等待中。

吴某:噢,请你放在心上哪,书记。
阮绍刚:马上回头跟你办,《会办纪要》在这窟呢,你怕什幺哟,虚稀勒!跑特勒里呀。


吴勇:好呢好呢,你忙吧!书记,再见。
阮绍刚:再见。


        我对吴某说:”新洋经济区管委会以及刘守雄无论如何想不到你会在刘守雄向你提供会办纪要浏览时,你会摄像,还有你打电话给阮绍刚时进行了录音。新洋经济区管委会做群众信访工作,采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方法,真的让人不耻。如果以这种党性、这种作风从事党的事业,不是平民愤,听民声,而是故意挑起事端,激化社会干群矛盾。反复无常,实在要不得。“——请刘守雄委员细辨辨,本文视频截图中与吴勇的手掌相对的、那只着褐色皮鞋的脚,你可曾相识,是不是你搁地上的?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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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3 15: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盐城
这样的人还能做干部?说话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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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冗长,分段不清。难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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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百姓到那里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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