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丰某村一老太太睡在儿子门口走廊水泥地数天,村部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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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7 19: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盐城
大丰三渣某村一朱老太太睡在儿子门口走廊水泥地面数天,未能被儿子接纳进家门。现在天气阴冷潮湿,老太太孤零零一个人坐在地面上,虽然身上盖着被子,但仍然寒气袭人。据传,老太太由两个儿子轮流赡养,一个儿子家赡养6个月,元旦前老母亲在二儿子家6个月,元月一日轮到大儿子赡养的时候,结果老大不肯接受,于是就出现了老太太睡老大门口水泥地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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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邻居来看望老太太,建议老人不要睡在水泥地面,白天要出去抱一点干草铺地,这样能暖和一些。老人告诉邻居,现在轮到儿子朱某某赡养,但他不要母亲,结果老人就呆在了门口,这么多天儿子、儿媳都没有接她进家门。“前天看到(儿子)两个人在家的,我不相信他们看不到我。”老人告诉邻居。
“你这样硬耗,是耗你自己还是耗你儿子呀?”老人无语。
老人吃的晚饭是好心邻居送的,但老人吃得很慢,显明已经变凉。另一个邻居看到老人吃的冷饭不住地感叹:“这哪是人过的日子!”
此事件引发了社会的诸多人士及相关部门的关注,随即,当地镇、村干部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做妥善处理。


关于双垛村三组葛*英赡养问题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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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英,女,现年81周岁,住草堰镇双垛村三组,该老人早年与丈夫朱*美(已故)膝下所生二男二女,现已都成家立业,另起炉灶,家庭生活条件都优越,由于老人年老多病,无任何收入来源,生活无着落,关于老人赡养问题存在推诿现象,且因葛*英老人一纸诉状,将四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四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经法庭会议决定自2016年8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原告葛*英在被告朱*军处居住,自2017年1月1日起,原告葛*英在朱*祥,朱*军处轮流居住,每半年依次轮换,上半年在被告朱*祥处居住,下半年在被告朱*军处居住。自2016年8月起,被告朱*祥、朱*平、朱*香、朱*军每人每月支付原告葛*英赡养费200元,2016年8、9、10三个月合计每人600元,该款限四被告分别于每月10日前支付,原告葛*英今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被告朱*祥、朱*平、朱*香、朱*军平均承担,判决生效后四子女基本上都能履行义务,且这次所谓流浪外面住宿,是因其女儿到期未能及时将老人带回家赡养,加之其子朱*祥在东台住院看病,家中无人伺候,目前其老人已安置好,基本生活已得到了保障,特此证明。

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双垛村村民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

女儿已将老人带回家,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请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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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希望每位子女自觉履行,把孝养父母作为自己的本能,作为爱的回馈,而不是负担来对待,多体谅父母当年抚养自己的不易,体谅父母的年迈体衰,尽己所能让老母亲活着的每一天过得开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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