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教工,骗占教工集资房; 胆大包天,意图骗取契税金——十问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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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0-13 10:13: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江苏盐城
    举报人蒋*富(国家一级美术师,教师,联系电话159****3508)实名举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长蒋正元假冒教工身份,骗占教工集资房,意图骗取国家契税金的一事!主要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举证如下:

    1998年,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单位名:大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蒋正元提供虚假材料,在本人已经拥有一套房改住房的情况下(大丰市区健康东路23号工商局住宅楼104室)(请见下方证明材料),向组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同德村八组教师公寓房一套(一号楼4单元708室)!
    蒋正元做为一名党员干部,作为非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无视法律法规,顶风违纪,采用不正当手段,套取教师福利用房,侵占教师群体利益,时间之久,性质之恶劣,令人惊诧!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败坏了党纪国法!我作为一名知情人,对蒋正元这种以权谋私的行为感到义愤填膺,我对蒋正元的行为提出几点质疑!

    一问蒋正元科长: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入党誓言要求:“忠诚于党”请问蒋正元科长,你忠诚了没有?
    为了骗取住房契税,无视已在98年参加房改,虚假声明自己是盐城市大丰区第二中学正式职工,且虚假声明自己在大丰同德村八组的教师公寓为首套房,)(请见下方证明材料)虚假提供了《大丰市职工集资建房办理所有权申报表》)。

    二问蒋正元科长:作为党员干部,你伪造这些证明材料,连国家的税收你都意图骗取,你是否太大胆?是否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
    2020年9月29日举报人电话盐城12345热线,投诉蒋正元的事件,2020年10月10日,12345反馈信息如下: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了解,蒋正元是从原大丰市南阳建筑工程公司购置的教工巷1号楼708室,原因是该室房产无教师购买,教育局无钱支付南阳建筑公司工程款,南阳建筑公司法人何某请示教育局同意,向社会出售。。。。听到这里,我突然想到在唐朝诗人杜甫有一首诗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安得广夏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1997年大丰市政府为解决教师住房紧缺的矛盾,特批的48套住房,,一单元708室竟然无人购买!!还要向社会出售??在当时的大丰教师是买不起?还是买不到?其中缘由想必不言而喻!!!做为教师的我,突然感到无比的悲哀!

    三问蒋正元科长:1997年八月大丰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刚同意建造教工房,在1997年八月的大丰市第二中学教师公寓一期工程职工集资建房分配方案和大丰第二中学教师公寓住房名单就有你的姓名?

    四问蒋正元科长:你是一名党员干部,你是什么原因摇身一变能成为大丰二中的正式职工?

    五问蒋正元科长:1997年8月大丰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刚同意建房,你就知道卖不了了?

    六问蒋正元科长:既然大丰教育局同意向社会出售,你为什么还要假冒正式教工购买?

    七问蒋正元科长:你在1998年就已经参加了房改,购买了大丰市区健康东路23号工商局住宅楼104室,为什么在2008年11月份还敢申明“本人首次购房你这是公然欺骗党,欺骗组织,请问,当你填写这份申明的时候,你的党性何在?(请见下方证明材料)

    八问蒋正元科长:习总书记要求共产党员做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对党忠诚”的期望,你在本次事件中,在这次你单位调查中,你为什么还在欺骗组织?

    九问蒋正元科长:做为一名共产党员,你在有一套房改房的前提下,还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占教工用房,你是在为人民谋福利,还是在与人民抢福利?

    十问蒋正元科长:习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使命和担当!请问,你时刻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与民争利益、,多次欺骗党,欺骗组织,你的党性何在?

    蒋正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公然欺骗组织,假冒正式教工身份,骗占教工集资房,提供虚假材料,意图骗取国家契税金,有损于共产党人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不符合共产党员标准行为,辜负了习总书记要求共产党员做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期望,辜负了习总书记要求“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使命和担当!举报人恳请国家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对这违纪违法行为为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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