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 2001年10月,原盐都县贸易局印发了《盐都县贸易局关于〈盐都县伍佑食品购销站破产方案〉的论证报告》,报告中说明伍佑食品购销站的厂房、办公室由盐都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但未提及职工住房的处置办法,破产清算组实际清算时亦未对职工住宅进行处置。
2017年5月20日,原伍佑食品购销站职工住宅即将被强制拆迁,原伍佑食品购销站职工住宅住户因产权未妥善处置遗留问题而面临无法获得拆迁安置、无家可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一条 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已经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给个人的,不属于破产财产。未进行房改的,可由清算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向职工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具备房改条件,或者职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由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原伍佑食品购销站职工住房已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分配给职工实际使用,且职工住房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符合房改条件。现有18户原伍佑食品购销站职工住户,全部为伍佑食品站老职工,有军转干老同志、有参战老兵、有志愿兵、有下乡返城知青、有癌症病患者、还有几户孤儿寡母、还有单亲家庭、均为弱势群体。
在职工住房中已居住四十多年之久,除其中3户通过购买改制后公司的手段自认取得住宅部分的拆迁补偿所有权的住户外,其余15户原伍佑食品购销站职工住户一致要求补办房改手续,将产权落实给原伍佑食品购销站职工住户,弥补原清算组工作疏漏,保障被改制职工合法财产权利,让老职工们老有所居、安度晚年。
现在所说的一次性补贴6万块不是我们老职工们想要的,拆迁问题也就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不料,今天出现了300多人对原食品职工住宅进行强拆,直接被用铁棒锤敲窗户,玻璃碎了一地,吓得家里老人和孩子嚎哭,无奈的报警后,才使得他们停了手。信访局也去了,但就是得不到解决,无奈,下午老职工再次去了信访局跪求说法。
百姓无小事!拆迁问题需要得到妥善解决!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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