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强迫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起刑点10年以上

[复制链接]

188

主题

243

回帖

1053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053
发表于 2017-7-24 09: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法、最高检公布《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月25日起实行。司法解释明确,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属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ʹ߼ (ͼƵ)ٻ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ٷ  

ʱҹɣվὫй㷢ݡʱԼIPַȼ¼ֻҪӵϷ󣬼ὫϢṩй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