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12-20 0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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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力.金色果缘小区:物业设关卡强行逼业主收取停车费 业主共有部分到底谁做主
今日,盐城高力.金色果园小区却在小区内路面上设“拦路虎”给小区业主带来了诸多不便,由于夜晚灯光昏暗,路面的“拦路虎”多次绊倒电瓶车,汽车业主不知情的会给爱车带来极大的损害,路人也会被绊倒。物业为了逼迫业主缴纳停车费故设立“拦路虎”,小区所有业主都极力反对,但是物业却一意孤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小区用蛮横的手段来逼迫收取停车费是不合法的,在大门口安装汽车门禁统,已经拦了很多天,以后汽车进入小区都需要通过升降杆。有车位的可以进入小区,没有车位的必须要购买或者租赁,不然就进不了小区了。现在进出小区都需要通过升降杆,一车一杆,浪费车主的时间。
停车位属于小区的服务设施,尤其是将小区道路划出来的停车位,更不能强调它的产业功能,不应当以赢利为目的。请有关部门调查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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