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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晚上,上冈交警中队民警在对一辆苏J2***1号面包车检查中发现,驾驶人李某,竟然只有17周岁,而且还是一名在校高三学生。
事件经过
经调查,李某的父亲带着儿子外出有事,儿子提出想驾驶面包车,父亲明知自己儿子未取得驾驶证,居然同意让其驾驶!后李某驾车行至204国道上冈镇境内,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检查车辆。随即,父亲让儿子停车,让儿子跳到机动车后座,自己则调换到驾驶座的位子上,这一整套高难度动作就在交警眼皮底下完成了。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位父亲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让自己儿子无证驾驶了!
处理结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机关将作出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000的处罚;对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机关作出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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