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在江苏山东广东3地设立中韩产业园

[复制链接] 1
回复
139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1 00:11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社会热点

    1799

    主题

    5242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我的微信公众号:二民说事,欢迎添加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7571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7-12-15 19:44: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
    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与韩国共同建设中韩产业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江苏省盐城市设立中韩(盐城)产业园,在山东省烟台市设立中韩(烟台)产业园,在广东省惠州市设立中韩(惠州)产业园。上述3个产业园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二、中韩产业园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对韩合作综合优势,打造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的新高地。要积极落实中韩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加快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努力把中韩产业园建设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示范区,中韩对接发展战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先行区。
    三、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中韩产业园建设发展。要尽快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中韩产业园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
    四、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注重总结经验,在体制创新和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中韩产业园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7年12月11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我的微信公众号:二民说事,欢迎添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社会热点

    144

    主题

    867

    帖子

    193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934
    沙发
    发表于 2017-12-16 10:58:35 | 只看该作者 IP:江苏盐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