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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重申,杨龙不是锦仁村八九组(原砚台村)的人,村里没有他一砖一瓦,没有他一寸土地,他是没有权力和资格瓜分我们的集体资产的,他更没有权力和资格成为我们这里的拆迁安置户的。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但开发区和锦仁村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擅自将原砚台小学的部分资产(厨房47.09平方米)以5.5万元卖给了杨龙,欺上瞒下,让杨龙成了我村名正言顺的拆迁安置户。在事实面前,开发区还遮遮掩掩,居然还堂而皇之地说不知情,不认识杨龙这个人。
今天我这有图有真相(这是人民群众的调查结果,集体智慧的结晶),铁证如山 ,看你还怎么狡辩。杨龙的交款费用明细单上是这样说的:
兹有海鑫大学拆迁地段,杨龙户安置在翰林书苑安置点,安置房为14号楼403室101.39平方米,车库为14号楼13号室10.28平方米。该户应自筹资金104657.74元,公共维修金2841.74元,合计应交107499.48元。签证人张锦文,被拆迁人 杨龙。
我们再简单地梳理一下他的账目。用我们的47.09平方米安置了101.39平方米的房子,另有车库10.28平方米,也不过上交了107499.48元。这10多万元,他是多交了还是少交了。我是算不明白这笔账,但简单的事实是,车库他是天生要交钱,除去车库,杨龙所交有限。还有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道理是,杨龙明的花了5.5万元,另外又请吃请喝,不惜行贿6万元(主要受贿对象是开发区干部李龙花和陈凯及村里干部),如果在拿安置房时不讨点便宜,他会干吗?除非他是白痴。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开发区和锦仁村不给杨龙大尺码的好处是说不过去的,杨龙也不会善罢甘休。所以拆迁科将原始丈量表涂涂改改,弄得面目全非,给了杨龙好处,自然要掩盖真相的。
今天这事先在这揭露一下,看看你们又能找出什么高才生,又是如何狡辩的。当然,我们还有其它排山倒海的举报。
举报人:中共党员王恒发
电 话:17166287735
身份证:320923195101220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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