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发帖爆料:
盐城南金鹰欧美亚健身房,以健身房优惠办卡,套现非法集资,说好十月底建好,可是现在十一月底了,还一直是毛坯房,承诺十月底试营业就是个骗局!老板也不出现,也不履行合同,不退卡。提醒大家不要再轻信上当。
以下是小编实地拍摄的图片,希望艾力特尽快给广大市民一个交代! 近年来,许多商家推出“会员卡”制度,以此来“拉拢”消费者。消费者在向商家预先付费的同时,可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和方便。但是这张小小的卡片也给不少消费者带来了消费纠纷,最后得不偿失,有人甚至上当受骗。今年,就盐城来说,通过办卡集资跑路的健身中心、婚纱影楼、餐厅等屡见不鲜。市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损失更多的财物。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预付消费的三大欺诈:
欺诈一:人去楼空。用非常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办卡后,商家以关门、搬家等方式“玩失踪”,事前不告知会员,也不退还剩余金额,导致一些消费者花了钱,却没有享受应当享受的服务。
欺诈二:服务缩水。消费者办完卡后,商家服务缩水,承诺的服务不兑现。不少消费卡在最后一条有时会标注“解释权归办卡单位所有”,这一“所有”往往就成了服务变相的借口,而消费者想退卡商家却不退钱,“预约服务”变成了“霸王条款”。
欺诈三:设定范围。有的经营者对预付消费设定限制范围,办卡时千方百计让消费者掏钱,一旦套住了消费者,各种各样的要求随之而至,如是办理的消费卡只能在固定的项目中使用,又如在一定的时期内设置最低消费额度。而对于过期作废的储值卡余额,经营者则不予退还。
那么,怎么减少预付式消费欺诈事件的发生呢? 首先必须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对预付式消费提供机构的登记申报制度,加强行政干预;对主体资质、注册资金要求、使用范围、预收预付总额、单张面值限额等做出具体规定,强化市场准入,达到一定数额的、要实名登记、还要引入第三方存管机制。同时,还应建立行业信誉档案,制定诚信“红黑名单”数据库,及时发布消费指引和警示提示,从源头上遏制预付式消费领域中不法行为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