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早晨,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开展秋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中,查处一起擅自改变车型超载上路行驶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早晨6时许,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巡逻至辖区东海线附近路段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车号为苏JB318*的蓝色货车车厢高出正常范围,有擅自改变车型的嫌疑,民警遂将其拦下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王某(男,49岁,东台富安人)日前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为了多装货,他竟然找人擅自改变车型增高栏板。当天他驾驶核载5吨的货车,装载货物7.6吨,超载率50%以上。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扣留机动车,责令王某就地驳载转运,并将增高的车厢拆除,恢复原状。对其超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私改车型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累计罚款1500元,记6分)。(常昌华 陈永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