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古河镇村民丁先生一早到来到阜宁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向办案民警赠送一面写有“感谢人民好交警 助人为乐新风尚”的锦旗,以感谢他们仅用3小时神速破案,为他的家人讨回了公道。
案件简述
12月25日13时许,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阜宁县古益线与古河镇内府后路交叉路口,有人被撞倒在路上,需要救援。 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同时拨打120前往救助。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名伤员倒在道路上,一动不动,而并未发现肇事车辆,待到120赶到现场,确认该受害人已死亡。 在现场,民警展开研判,同时通知刑侦部门协同处置。搜查案发地发现地面有一些碎玻璃,判断为车灯罩碎裂遗留的碎片;走访周围时了解到,事发时并没有目击证人;而在调取事发地点东侧的社会面监控时,查找到案发经过,当日12时30分左右,一辆正三轮载货车(无号牌)撞人后,三轮车驾驶人选择逃离现场。
办案民警通过图侦研判,将排查重点锁定在了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车辆上,结合逃逸车辆的上下游行驶路线,组织警力兵分三路,对事发地点周边的淮安苏嘴液化气站、古河液化气站、益林液化气站分别进行了排查,最终锁定了一名名为何某保(男,64岁,阜宁县罗桥镇人)的犯罪嫌疑人。 为防止打草惊蛇,办案民警找到何某保的朋友与他联系,并旁敲侧击地询问该起事故的事情,然而,何某保言辞闪躲。随后,办案民警在其朋友的指引下来到了与何某保约定地点,在见到民警后,何某保依旧声称自己与事故无关。而在办案民警要求看一下他平时运送液化气的车子时,何某保见已经无法隐瞒,遂交代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并带着民警来到藏匿三轮车的地方。
肇事逃逸人已经落网,死者家属丁先生在悲痛之余,也不忘记对办案民警锲而不舍、匡扶正义、执法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并赠送锦旗一面。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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